元宵佳节须重预防灯火隐患

发布时间:2013-02-19 09:48:00来源:民生资讯








  元宵节期间是节庆和民俗活动的高峰期,也是火灾易发高发时段,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提醒民众在欢度节日的同时,要注意消防安全,尤其是要预防灯火隐患。
  每年春节至元宵节期间,因用火、用电不慎、燃放烟花爆竹等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屡见不鲜。2009年正月十五,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工地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大火;2011年大年初一,辽宁沈阳市皇朝万鑫国际大厦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大火。为避免类似火灾发生,消防部门提醒应注意四点:
  一是灯会要注意防火安全。灯展区域及附近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灯展时人流量剧增,可尽量错开人流高峰观看。参观期间,不要动用明火,不要乱丢烟头。进入展区后,要按照参观路线观展并谨记疏散逃生路线。如发生紧急情况不要慌乱,应按照工作人员提示有序逃生。
  二是预防放飞“孔明灯”引发火灾。元宵节前后,一些地方有放飞孔明灯用来表达祝福以及许愿的风俗。孔明灯外焰温度较高,遇到可燃物极易引发火灾,再加上受风速等不可控制因素的影响,如果掉到山林中,可能引发森林火灾;掉到液化气站、加油站等地方,极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;飞行在半空中还有可能挂到高压线上,极有可能导致电线短路,存有严重的火灾隐患。因此,应提倡不燃放孔明灯。
  三要谨防烟花爆竹引发火灾。烟花爆竹在燃放时要按照包装上的燃放说明进行,并注意应该在室外燃放;严禁在柴草垛边、下水道井口和化粪池附近燃放烟花爆竹;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有成年人监护;不要在5级以上大风天气里燃放烟花爆竹;不要用打火机、火柴等点引线,不要同时点燃多支烟花爆竹;不要向行人、车辆、建筑物等发射、投掷点燃的烟花爆竹;不要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进行再次点燃,不要用已点燃的烟花爆竹去点燃其他烟花爆竹;万一出现熄火现象,千万不要再点燃,更不要伸头靠近观看,等明确原因后再行处置,一般应等15分钟后再去处理;燃放过程中,保管好准备燃放的烟花爆竹以免被意外引燃。节假日离家外出要关好门窗,防止烟花爆竹飞进屋内引起火灾。
  四是祈福烧香纸要注意防火安全。元宵节期间,有的民众会到宗教场所去祈福烧香等。此类场所建筑绝大多数以木材为主要材料,在祈福、烧香等过程中,要谨防由于用火不慎引发火灾。
  此外,家长应加强孩子防火教育。小孩随意使用明火、燃放烟花爆竹,都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。1月4日发生在河南兰考的大火就是儿童玩火所致。(胡善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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