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明市在福建全省率先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

发布时间:2013-02-20 09:44:00来源:民生资讯








  从2013年2月1日起,我市在县级以上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,取消以药补医机制。至此,全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所使用的药品,均实行政府集中采购、统一配送、取消15%的药品加成,按实际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,各医疗机构均不得有任何中间环节的加成。同时,还对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项目、护理项目、治疗项目、手术项目等114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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